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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清潔秩序綠美化」清潔方案
壹、目的 為鼓勵本縣民眾,舉發本縣家戶將垃圾包置放家戶外之髒亂點,規劃網業系統,提供舉報平台並列入本局稽查重點對象,以開創良好生活品質,消除環境髒亂為宗旨。
貳、依據 台南縣「清潔秩序綠美化」清潔方案辦理。
參、計畫內容 一、招募舉報志工及志工團體 (一)第一階段:對有對本局環境督導志工進行招募。 (二)第二階段:以海報、電子看板及媒體之跑馬燈等方式宣導,執行內容如下: 1.請本局環保志工團體宣導招募所屬加入志工行列。 2.請公所轉知村里辦公室或利用公共廠所宣導招募本縣縣民加入志工行列。 3.請本府局室宣導招募所屬加入志工行列。 4.請本府教育局轉知縣內國中小學宣導招募教職員工及學生家長加入志工行列。 5.利用電子看板宣導招募志工。 6.利用媒體跑馬燈宣導招募志工。
二、培訓舉報志工及志工團體 (一)研習:對新進志工辦理研習訓練2小時。 (二)研習內容: 1.推動垃圾不落地目的。 2.說明通報垃圾落地髒亂點作業流程。 3.志工職責。 4.舉報垃圾落地髒亂點作業流程。 (三)授證:接受2小時研習志工及受訓後一個月內舉報5點垃圾落地髒亂點,經本局審查合格後授於「環境督導志工證」。
三、垃圾落地髒亂點通報方式 (一)網頁通報 在台南縣政府及台南縣環保局之網頁建置進入「台南縣垃圾落地通報網頁」之入口,提供民眾舉報垃圾落地之髒亂點。 (二)電話及傳真通報 本局廢棄管理課設置電話及傳真專線,提供無法上網之民眾舉報垃圾落地髒亂使用。
四、為鼓勵民眾、志工團體及志工舉報本縣因垃圾落地造成髒亂點,經本局稽查人員現場稽查確實有垃圾落地情形並處分時,本局將依「台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辦理,發放獎勵金於被處分案件之舉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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